大學部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四技進修部英檢成績登錄申請表(請同學點擊左邊登錄後填報)
112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大學部畢業生離校程序暨畢業學位證書領取事宜
一、畢業資格審查 | |
1. | 請登入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業成績查詢專區 |
2. | 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須於完成註冊程序後,方可於學業成績查詢專區左方功能鍵,顯示「畢業資格審查」選項 |
3.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係依學生入學學年度之課程標準,對應學生已修習科目之課程編碼(七碼)進行比對 |
4. | 更詳細的畢業相關規定,請依各系規定辦理 |
二、相關畢業門檻 | ||
進修部二技 | 進修部四技學優專班 | 進修部四技產學訓專班 |
無 |
106級以前:請詳閱「進修部四技學生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要點(106學年度前入學學生適用)」 107級以後:請詳閱「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107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優專班學生適用)」 |
請詳閱「產學訓專班學生專業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
請於取得英文檢定成績後,填妥學生英檢成績登錄申請表,附上英檢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向進修部教務組辦理申請手續;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於進修部 |
請於取得專業證照後,至進修部「【產學訓】學生專業證照畢業門檻資料繳交」線上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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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起入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一學年上學期或第二學年上學期加退選結束之前,向應用英文系提出一年級「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二年級「進階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抵免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詳閱「學生申請抵免英文課程實施要點 」規定 |
三、畢業離校流程 | |
Step1:線上申請離校手續 | |
登入本校「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畢業生離校系統」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後提交離校申請程序,並 依系統通知 信內容洽相關單位辦理,畢業資格審查通過後,學生會收到「完成離校程序通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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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1:親領畢業證書 | Step2-2:代領畢業證書 |
1. 請備妥:「審核完成通知信」電子檔或紙本及 「學生證(或學生證掛失單)」領取畢業證書 |
1. 請備妥:「受託人身分證」、畢業生之畢業資格審查「審核完成通知信」 、「學生證(或學生證掛失單)」、「委託書」 |
2. 請至進修部教務組領取畢業證書 | 2. 受託人請至進修部教務組親簽領取畢業證書 |
備註:離校學生遺失學生證掛失申請單: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生證掛失及補發系統,掛失和列印申請單 (無須再繳費) |
四、相關辦法:立即前往
五、相關表單:立即前往
六、Q & A | |
1.已符合畢業資格,如何領取畢業證書? | 請至本校網頁「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畢業生線上離校系統」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後提交離校申請程序,俟相關單位完成簽核後,攜帶審核完成通知信、學生證及私人印章至進修部教務組公告時間前往領取畢業證書。學生證遺失者,請列印學生證掛失申請單(路徑:離校學生遺失學生證掛失申請單: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生證掛失及補發系統,掛失和列印申請單 (無須再繳費))。 |
2.自己無法親自領取畢業證書,可否委由他人代領? | 委託他人領取者,應備齊本人之審核完成通知信及學生證,並填寫委託書交與被委託人,並提醒被委託人攜帶身分證件,以供查驗 |
3.未能於學校公告統一領取畢業證書時間領取者,應如何辦理? | 應辦妥畢業生線上離校系統程序後,連同審核完成通知信、學生證及私人印章,至進修部教務組公告地點領取。 |
4.業務承辦窗口 |
教務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