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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期 進修部大學部畢業生離校程序暨畢業學位證書領取事宜

一、畢業離校申請:採線上申請

(一) 對象:進修部四技大學部符合畢業資格條件學生(含已獲准申請提前畢業者)。
(二) 時間:自本學期結束週113年6月24日10時起至113年8月30日17時止。
(三) 程序:請登入本校「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畢業生離校系統」, 填妥個人基本資料 後提交離校申請程序。

二、畢業離校審核

(一)學生得逕行查詢各單位審核狀況,並依系統通知信內容洽相關單位辦理。
(二)各單位審核後,由進修部完成最後審核,學生將收到「審核完成通知信」,請耐心等待。

三、畢業學位證書領取:採到校領取

(一)領取時間及地點:

1. 自113年7月9日起,週一至週四上午09:30~16:30至進修部教務組(行政大樓5樓)領取。
2. 中午12:00~13:30分暫停發放證書服務。如有特殊需求,請洽教務組承辦人聯繫。

(二)領取時需攜帶文件:

1. 本人親自領取:① 出示畢業離校系統「審核完成通知信」電子檔或紙本皆可 ② 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請交學生證掛失單)。
2. 委託他人領取:① 出示畢業生之畢業離校系統「審核完成通知信」電子檔或紙本皆可 ② 畢業生之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請交學生證掛失單) ③ 委託書 ④ 受託人身分證。

四、其它注意事項

(一)到校領取證書前,請先確認已收到畢業離校系統「審核完成通知信」後,再洽進修部教務組出示文件領取證書。

(二)學生證已遺失者,請至本校「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生證掛失及補發系統」辦理學生證掛失及列印申請單(悠遊卡餘額由悠遊卡公司退費至指定帳戶,悠遊卡公司酌收手續費)。

(三)請務必按時完成離校暨領取證書,若無法親自到校者,請委託他人領取,委託書格式請至本公告網頁下載。

(四)申請英文畢業證明書:

1. 須具英文姓名(格式同護照,ex:WANG, BO-YOU)【學籍資料未登記英文姓名者,申請前請填寫學籍異動申請單,洽進修部教務組辦理登錄】。
2.  如想與中文畢業證書同時領取,須於113年6月21日前填寫申請單,至自動化繳費機或進修部總務組繳費後,持申請書及繳費收據洽進修部教務組承辦人。【申請書請至進修部櫃台領取或至進修部網頁「各類申請表單/A0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各項證明書申請表」下載】。
3.  倘於畢業離校後申請,請至線上成績單申請系統填寫資料及超商繳費完成申請(學校首頁/資訊系統/線上成績單申請)或至櫃檯填寫申請單並至自動化繳費機或進修部總務組繳費後,,持申請書及繳費收據洽進修部教務組承辦人。

(五)畢業生學生證取消悠遊卡「學生身分」後即轉為普通悠遊卡,仍具一般消費功能。已掛失之學生證不具有悠遊卡功能,切勿再使用。

(六)學生因故未完成畢業資格無法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者,請務必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完成註冊(選課及繳費)或辦理休學,註冊關事宜請自行參閱進修部網頁「11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注意須知」公告。

(七)本國籍交換生如具役男身分者,請於返國後再行領取畢業證書,以免因學籍登錄畢業取消緩徵申請,致發生違反兵役相關規定。(兵役問題請洽進修部學務組莊小姐,分機1733)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進修部教務組承辦人詢問:

(一)四技學優專班承辦人:王小姐 分機1727/EMAIL:w12069@ntut.edu.tw

(二)四技產學訓專班承辦人(機械/車輛/工設):林小姐 分機1728/EMAIL:smilea821@ntut.edu.tw

(三)四技產學訓專班承辦人(電子/能源):郭小姐 分機1726/EMAIL:kwok426@ntut.edu.tw 

六、領取證書全程建議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完畢後請儘速離開。如調整各項措施,均公告於進修部網頁一般公告,請留意與查詢網頁更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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