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攜手】113學年度四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新生報到及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時間:113年8月12日(星期一)依下列規定時段分別辦理。
二、報到地點:本校綜合科館B1-第三演講廳(由正校門進入)
三、各系報到時間:
※錄取生應遵照指定之時間及地點,親自來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時未辦理報到手續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時間 |
報到系別 |
上午09:30-09:50 |
車輛工程系 工業設計系 |
上午10:00-10:20 |
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 電子工程系 |
四、報到時應繳交下列證件:※錄取生報到各項表單資料在頁面最下方有「檔案下載區」,提供點擊下載填寫。
1.放榜通知單
(=錄取通知單,已於113年7月18日下午3時Email發送,網站https://aps2.ntut.edu.tw/ocefyexam/New同時開放考生下載,請考生自行下載列印。)
2.身分證
(身分證正本現場查驗,影本請黏貼於學籍簡表中)
3.學歷(力)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正本與影本一併繳交)。
(報到當日若尚未取得學歷(力)證明文件者,請務必繳交學歷(力)證件補繳切結書)
4.學籍簡表
(1)請填妥資料並填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及2吋照片2張,請務必記得黏貼大頭照。
(2)有關新生學號已於113年7月18日下午3時於進修部網站公告,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點擊。
5.兵役調查表(未役者及女生免填),請已服完兵役或免役的同學詳實填繳兵役調查表,如因繳交不實致無法辦理後續兵役作業,後果自行負責。
6.已參加當學年度技專校院四技甄選入學、技優入學、申請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及大學各種入學管道已獲取錄取者,若經本招生錄取,於入學前須繳交原錄取學校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或下載「3_已放棄其它各項入學招生管道錄取資格切結書.pdf」填妥後於報到當日繳交,違者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五、如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報到者,得委託他人持完整應附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委託親友於上述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逾時視同放棄。如須委託親友時,除上述文件外,請填寫「5_113攜-委託書.pdf」及攜帶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一併辦理,如因證件不齊致無法辨認身分,不予受理。
六、未依規定日期、時間辦理報到者,視為自願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七、因自願放棄或未依規定完成報到手續,其缺額由該系備取生依成績高低之序遞補。
八、自願放棄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錄取資格者,請下載「4_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pdf」填寫後,於113年8月7日前傳真至(02)2752-4269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生報到注意事項及相關資料可自行至進修部網站查詢、下載。
※正取生已完成報到者,應如期辦理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聯絡資訊: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四,09:00~12:00;14:00~17:00
聯絡電話:(02)2771-2171 分機1728
交通指引:
※檔案下載區:
113-1四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新生報到及註冊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