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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108學年度第1學期 二技畢業同學注意事項

一、二技畢業同學需於最後一學期學業成績操行成績登錄完成後,方可辦理領取證書流程。(畢業生歷年成績單部分須於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及畢業流程完成且登錄完畢後方可印製)

二、領取畢業證書時間:

10926日(星期四)起開始領證。寒假期間領取證書請於每週一至週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每週五為寒假彈性輪值,恕無法辦理領證作業)

未能如期畢業之同學,務必於109218前註冊繳費。(已確定於108-1畢業者,無須繳交108-2註冊費)

三  三、同學未能親自領取畢業證書者,請將辦妥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委託書交予受託人代辦領取。

四、學生證遺失者請至校園入口「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生證掛失及補發系統」列印「掛失申請單表」至進修部辦理。

依據本校學生證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說明,同學辦理畢業離校同時,併取消悠遊卡學生證學生身分,卡片轉為普通悠遊卡,仍可繼續使用;惟離校後遺失悠遊卡,無法再透過學校申辦掛失退費,請同學儘早向悠遊卡公司申請悠遊卡記名服務。

五、如未能如期畢業,需於108-2辦理註冊或休學者,請另詳108-2註冊注意事項,依相關程序辦理。

 

領證程序請詳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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