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暑修意願調查
一、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需上網登錄,時間自:111年04月13日上午9:00時 起 至111年04月30日下午5:00 止
(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因轉學、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者;應屆畢(結)業生須補修後,始可畢業者;其他適於暑期開授之課程;辦理撤選之科目不得暑修。)
二、另附暑修需求登錄操作方式,請參見(附件一)暑修登錄程序。
三、辦理暑修相關作業時程,請詳閱(附件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0學年度暑期班行事曆及相關事項。
四、本年度進修部維持去年繳費方式-線上繳費,以減少人員流動及避免傳染風險:
(二)無法於暑修系統選課者(選非本系的課或課程編碼不同等問題),流程如下:
五、暑修選課系統將於 111年 6 月 13 日 17:00 關閉,第一階段課程選課繳費截止。欲修習課程同學,切勿錯過選課繳費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六、辦理暑修校際選課作業程序:校外同學請務必須使用本校校際選課申請表
【教務處首頁】→【暑修專區 】→【06 暑修校際選課申請表 他校學生選修本校課程專用 】→【列印輸出】→【完成原就讀學校簽核】→【本校任課教師簽章】→【開課系所核章】→【本校進修部教務組核章 】→【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費、核章】→【暑修校際選課申請表-第一頁及第二頁第一聯繳回本校進修部教務組 】
校際選課同學,請務必使用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表」。部分學校亦有自行制訂之校際選課單, 請務必兩份表單(本校及貴校)皆須完成。表單中資料,請填寫完整、清楚,避免塗改污損。
暑修校外選課:如本校未開設暑修相關課程,請填寫「暑修校際選課申請表」(如附件1),並附上外校的課程大綱,至開課單位審核是否可以算入專業必修學分。
- 通識課程、微積分:通識中心 羅小姐
- 英文課程:英文系 張小姐
- 物理課程:光電系 林先生
- 專業必修課程:各系 系助理
外校學生於本校修讀課程之學號,將於彙整完所有外校學生修課資料後,另行公告。
本校本學期授課教師繳交成績截日為課程結束後一週,授課教師繳交成績後,同學即可在網路查詢成績;本校進修部教務組另將校際選課同學修課成績單逕寄平信至原就讀學校,不另開立學分證明書, 亦不透過學生轉交成績至貴校。
七、暑期班開課相關規定請參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要點」。
八、業務聯絡人:王姿婷 (分機1727)。
注意事項:
一、產學訓專班同學若欲選修日間部課程,請依上述第四項的第二點辦理。學優專班學生不得修習產學訓專班相關課程,若修習者,將不列入畢業學分內。
二、進修部暑期課程收費為一學分1,088 元,課程小時數多於學分數者,以小時數計算。例:微積分及演習為3學分4小時課程,收費為 1,088×4=4,352 元。暑修課程除因開課人數不足停開外,不得因個人因素辦理退選、退費、換課,請同學選課前務必確認上課時間是否可全程配合,並自行檢查是否有選課衝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