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9-2遠距教學期間,進修部學生如欲申請休退學辦理作業說明事項

109-2遠距教學期間進修部學生如欲申請休退學,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1.學生仍須於第17週結束前完成申請作業。

2.申請作業不限親自到校辦理,可採通訊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以郵戳或Email日期為憑)。

3.檢附下列文件必需齊全方為有效申請,不受理逾期補件。

 (1) 進修間部學生休(退)學暨退費申請表(資料務必填寫齊全)

 (2) 學生休退學晤談紀錄表及輔導作業檢核表(必須內含簽名影像檔)

 (3)需導師/指導教授系主任/所長圖書館衛保組(廖淑惠小姐)以上四個單位之簽核影像或電子郵件同意信。

 (4)大學部未滿18歲之學生需家長同意書(含家長簽名影像,郵寄須繳交正本)

 (5)掛號郵寄學生證到校展期,復學時取回或疫情二級以下時返校取回。未寄回學生證者,須檢附學生證掛失及列印申請單(學生證待復學時補繳工本費再製發)。

       (進修部補(換)發學生證申請表/悠遊卡掛失/退費申請表:請至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學生證掛失及補發系統掛失及列印申請單)

4.請寄送本校進修部教務組收,信封右下註明"XXX系學生申請休或退學)。並於寄發後申請截止日前逕向進修部教務組所屬系所承辦人確認收件。

   (進修部教務組所屬系所承辦人聯絡方式https://wwwoce.ntut.edu.tw/p/412-1033-99.php?Lang=zh-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