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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進修部優待減免申請注意事項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進修部優待減免申請注意事項

一、 申請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之資格、應繳資料、方式、時間:

(一)申請資格(缺一不可):

1.本校在學學生。

2.依教育部規定之減免類別:軍公教遺族、原住民籍學生、身心障礙學生、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等六類。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自98年8月1日起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依教育部台技(四)字第0980079618號函辦理。

3.於學校開學前喪失減免資格者如:現役軍人子女之父親(或母親)退役、身心障礙手冊超過重新鑑定日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持證之父親(或母親)過世‧‧‧等。

(二)應繳資料:請參照申請表,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填寫,下載網址:http://oce.ntut.edu.tw

證件繳交不全或內容有誤者一律不受理申請,請特別注意!

(三)申請方式及時間:

1. 舊生提前申請每學期第十七、十八週辦理次一學期減免申請,請親自將申請資料及相關證件正本送達進修部辦公室申請,經承辦人初審通過者,學雜費繳費單將扣除可減免之金額再行製單。

2. 新生、復學生申請換發繳費單:請具有減免資格者(含新生、復學生)於下載學雜費繳費單後(請勿繳費),於繳費期限截止前將申請資料送達進修部辦公室申請就學優待減免,表格下載網址:http://oce.ntut.edu.tw,經審查通過換發減免後應繳金額之繳費單,再行繳費。

(四)繳費方式:憑學校換發之減免後學雜費繳費單至各指定機構繳費即可。

二、 減免學雜費範圍及額度:

(一)依教育部台技(四)字第0990135714A號函辦理。

(二)如教育部修改相關減免範圍或額度時,悉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三、 依教育部台技(四)字第0990135714A號函解釋,凡依據各類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同時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僅能擇一申請。

四、 欲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就學優待減免者,請務必先申辦就學優待減免,憑辦理減免後之學雜費繳費單,辦理就學貸款(請參照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五、 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政府修改相關法令及規定時,悉依政府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六、 承辦人:總務組王美淑小姐【聯絡電話:(02)27712717轉1715】

學生事務組陳玉女小姐【聯絡電話:(02)27712717轉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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