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學貸款:
(業務承辦人:學務組陳玉女小姐,分機:1736,E-mail: ynchen@ntut.edu.tw )
二、學雜費減 免:
新生請於繳費期限前攜帶證明文件,先至進修部總務組辦理減免學雜費手續及更換繳費單後再進行繳費。凡具備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原 住民之各類減免身分學生,不論新生或舊生每一學期均應重新申請辦理,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手續完成後方可減免學雜費,每一學期第十七、十八週辦理次一學期學費 減免,請先至進修部總務組完成相關手續後再至銀行繳費。相關申請表格可至進修部網頁學雜費專區下載列印或至總務組領取填寫並附含所需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延修生不予減免;復學生所休學之學期,曾享有學雜費減免者,不得再重複申請。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者自98年8月1日起,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各類可辦理學雜費減免之身分,依教育部最新規定辦理。
(業務承辦人:總務組王美淑小姐,分機:1715,E-mail: mswang@ntut.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