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管理學院EMBA境外專班招生經教育部來函准予先行辦理招生作業;境外專班開設須每年經報教育部核定後,始得辦理,若因未達法規相關規定致使不得辦理招生,則所繳報名費、註冊費全數無息退還。
※有關報名文件請務必使用114學年度簡章附件表格,未使用114學年度附件表格報考以致影響相關報考資格,由考生自行負責。
114學年度管理學院EMBA境外專班招生簡章資料如附件,歡迎踴躍報考。
報名資訊如下:
(以臺灣郵政郵戳為憑,由國外寄件者請自行注意寄達臺灣時間,逾時恕不受理)
報名費繳交起迄時間: 114年07月09日(星期三)起至 114年07月17日(星期四)22:00止
(報名費繳費單需於報名資料受理完成後製單,並以E-mail方式寄發,請考生務必填寫正確報名表之電子郵件地址資訊,以確保繳費單及成績通知單之收取。)
(1)境外當地報名:請直接繳至各專班承辦人收件後轉交進修部。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00。
EMBA泰國專班
E-mail: 王小姐 (Sofia Wang) sofia00812@gmail.com
洽詢電話:+66-81-8461062
EMBA華南專班
E-mail:李小姐 vivilee7166@qq.com
洽詢電話:+86-150-0769-1602 李小姐
EMBA大上海專班
E-mail:陳小姐 aki.chen@outlook.com
洽詢電話:+86-152-5019-5009陳小姐
(2)於國內報名:一律以掛號郵件方式辦理。(以臺灣郵政郵戳為憑,由國外寄件者請自行注意寄達臺灣時間,逾時恕不受理)
自備 B4牛皮紙袋填妥「報名郵寄封面」(附表八)貼上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相關報考資格審核資料及書審資料至本招生委員會。
*洽詢時間:6/14~6/20週一至週五,09:00~17:00
6/23~8/30週一至週四,09:00~17:00
*需含報考資格審核資料與書面審查資料,兩份資料請分開裝訂,一併郵寄,送審資料概不予以退還;資料寄出後恕不接受補件或抽換,所附資料不符報名資格者一律退件處理,請考生審慎檢查確認。
(1)報考資格審核資料:
a.報名表(列印報名表、黏貼二吋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簽名處簽名。)
b.學歷或同等學力證件資料。(請依簡章P.9~10說明檢附)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條報名者,需附切結書(附表五)及聘書影本資料。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資格身分報考者,需另附「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資格報考切結書及簡表(附表六及七)、相關證明文件。
C.工作經歷證明。
(2)書面審查資料:(請依簡章P.10說明檢附)
各專班指定之備審資料:如自傳、讀書或研究計畫、代表作品等。
*上述資料請自行詳閱簡章報考繳交資料(簡章P.9~P.13)。
*資料繳件完成且完成報名費繳交後,始算完成報名手續。
*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所附資料不齊全以致無法審核報考資格者,以退件處理。
*有關報考資格、專班相關規定、重要招生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請自行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