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四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筆試試場公告

(一) 筆試日期:113年6月16日(星期日) 10:00至11:20(共八十分鐘)。

(二) 筆試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第四教學大樓二、三樓。

※為不影響試場佈置,各試場前一日不提供考生查看試場。考試當天上午9:30始開放試場。

※試場教室請參考附件檔案_ 113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試場分配表。

※考生得自備口罩自主配戴入場。

113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試場分配表

(三)注意事項:

  1. 請考生攜帶「准考證」及「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之正本以便查驗,並請提早到達試場以準時應試,如未能準時參加筆試者,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2. 准考證請自行至招生報名系統網站下載,以A4紙張自行列印,並妥善保存,本校不另行寄發。報名系統網址:https://aps2.ntut.edu.tw/ocefyexam/New

  3. 不得攜帶簿籍、紙張、計算器、電子字典、電子通訊設備、鬧鐘及其他無關物品入場應試,違者扣減該科成績5分,並得視情節輕重加重扣分。

  4. 考試時間為80分鐘,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40分鐘內不得出場。

  5. 除准考證、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應考文具外,行動電話及其他物品均應放置於教室內臨時置物區,且行動電話應取出電池或關機,手錶請取消鬧鈴功能,避免發出聲響造成扣分。

  6. 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如有發燒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須全程配戴口罩,應主動告知監試人員,依試場分配進入考場應試。陪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區試場。

  7. 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試前務請詳閱簡章「附錄二、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8. 本校校內無開放停車位,請至本校周邊收費停車場停放,或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系統。

  9. 試務中心位置:試務中心位置設立於本校行政大樓5樓進修部辦公室,考生如需補發准考證,請於該日上午9:00起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親至行政大樓5樓進修部辦公室試務中心洽辦。

校園地圖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14:00-21:00電話洽詢,

電話:02-2771-2171分機1728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