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個案到課之修(授)課課程
- 暫停實體課程期間請授課教師改採遠距教學,期間請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調,師生請勿到校並落實自我健康監測3天,期滿如無不適症狀且未被政府匡列隔離者,即可恢復實體上課,並請落實防疫措施。
- 確診個案所修(授)課課程,教務單位將寄送通知【與確診個案共同課程之師生】,敬請師生依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辦理。
課號 |
課程名稱 |
教師 |
暫停實體課程日期 |
課表節次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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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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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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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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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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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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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848 |
計算機組織 |
沈耀明 |
4/22(五)至4/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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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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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3 |
計算機組織 |
沈耀明 |
4/22(五)至4/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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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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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0 |
電磁學 |
孫卓勳 |
4/22(五)至4/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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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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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本校依據111年4月12日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辦理。
(二)接觸者定義:
- 「疑似密切接觸者」有「被衛生單位匡列」與「未被衛生單位匡列」兩種情況:
- 衛生單位介入疫調後,「疑似密切接觸者」如被匡列隔離,後續請依政府規定完成10天自主健康管理。
- 如未被匡列隔離,比照一般接觸者辦理;但恢復正常上班上課前應進行抗原快篩檢測。
- 「一般接觸者」:接觸未達密切接觸程度者,含確診者授課/修課班級、確診個案接觸人員(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自確診者採檢陽性日隔天起暫以居家上班及線上上課3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3天,期滿如無不適症狀(如喉嚨痛、咳嗽、呼吸道急促、發燒…等)且未被政府匡列隔離者,可恢復正常上課。